一個小到微不足道的交通事故
卻引發出有趣的人性
與大家分享事件心得
話說9/11(六)晚上10:40左右
兒子騎著機車上夜班途中與一台轎車擦撞
兒子是直行車~~對方則是同向但要右轉彎
輕輕碰撞到~~摩托車沒倒地~人也沒怎樣
兒子就退回主線道等候綠燈
這時車上一對年輕打扮時髦情侶下車
女生大喊~~你不要走!!(先發制人)
開車的是她男友: 我們方向燈早打了~~你還一直衝過來!!
兒子問說: 那有怎樣嗎??
對方就開始檢查轎車狀況
發現右前車門下側那橫條有一道不到2公分的刮痕
然後誇張說引擎蓋也有傷痕
被兒子說太扯了吧~~怎樣刮也刮不到引擎蓋
女生才改口說不是
但針對那2公分刮痕她要求賠償不然要報警
兒子沒啥經驗又急著上班
就問對方要賠多少?? (息事寧人)
女生竟跟他獅子大開口要1萬1千元
兒子聽到心在淌血!!1萬1千要賺很久!!
不是1千2千耶
所以跟她說身上只有500元
那女生說: 去領錢啊
兒子說: 沒帶提款卡~~也沒這麼多錢
那女生就說: 那報警處理
兒子說: 那我幫你修理~~你跟我去公司處理---我上班要遲到了
結果對方不肯~~理由是有可能你明天就辭職不幹
兩人硬是扣下兒子的駕照及健保卡~~才讓他去上班
兒子不想讓家人擔心到公司後才跟他同事講
同事打去溝通~~~男生本來要歸還證件再談賠償
但女生不答應~~~一定要拿錢來換才可以
所以同事深夜12點時只好打電話告訴我這事情
要我們出面去處理
老公剛好騎腳踏車到社子不在
我只好打給對方問狀況
他們一直強調方向燈早打了
~~~~是我兒子的錯
我就跟對方說~~既然這樣那我們約在XX派出所附近
我負責幫你處理~~你們開車過來碰面
掛完電話~~我騎著腳踏車飛奔去派出所
趁對方還沒來時先衝進去交通諮詢
順便跟警察報備說對方扣我證件這事
然後再打電話給對方請他們直接進派出所談
警察一看到他們就先罵他們一頓
怎可隨便扣押別人證件!!馬上拿出來!!
時間是12:30歸還~~~我請警察幫我紀錄作證
萬一這段時間有被他拿去做壞事才有證據
這時老公也趕來了
跟警察去看那刮痕~~發現才小小2公分
(懷疑那根本是舊傷)
但看他們資料年紀跟我兒子差不多大
也不想跟他們再囉嗦爭辯賠他們算了
但那女生要求說去她的保養廠估價看多少錢
要我們直接給她現金就好
那種感覺就是要錢嘛~~~我當然不肯
我堅持有熟識車廠這很好處理~~負責修到你滿意
所以就和解做筆錄~~約好星期一再去車廠
9/12早上兒子下班了
我才有機會問清楚當晚事故狀況
要他以後小心騎車~~花錢事小~~平安重要
卻聽到原來還有這段經過~~~~
那女生開口要價11,000還有離譜到連引擎蓋刮痕也要誣賴時
當老媽的我抓狂了!!人善被人欺!!竟敢欺負我兒子!!
扣我證件我都沒說怎樣了~~~她的行為不能原諒!!
我馬上上網查資料~~交通法規~~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
直行車有行路權~~案例~幾乎都是直行車贏
所以我就打電話給派出所諮詢
若是我不和解~~要怎辦??得到答案是沒人傷亡~~可以隨時還原現場
於是我打給對方責問她~~~為何連引擎蓋刮痕也要誣賴兒子
她解釋~~當時看錯了~~已經有說那痕不是了
那我再問:為何要跟我兒子獅子大開口修車11000
那女生竟說~~是你兒子聽錯了!!我是說我的車買110萬
我追問~~~那你說你當時是要多少??
她支支吾吾說~~好像是3000還是5000
我回她~~~昨天的事你那麼快就忘啦?!
你太不厚道了~~我現在不想幫你修車了
我們人也沒受傷當受驚嚇~~你車也是小刮傷算你倒楣
就各自處理吧!!當作沒發生!!
結果她不肯硬要我方賠
我就跟她說~~~去報警吧!!還原現場~~我都幫你問好了!!
9/12晚上就約好警察還原現場正式錄音做筆錄
警察還沒來時~~我很客氣跟他們問: 這刮傷不大有需要這樣嗎??
男生回我~~就是啊~~一點小傷~~你們卻要這樣搞!!
我說: 今天若是我的車~~~我會算了不計較
女生竟回說: 不行!!我很愛我的車!!
以下是媽媽我內心OS:
(你很愛你的車~~~那我更愛我的錢耶!!)
(已經給你機會了~~是你不要喔)
(你要玩~~我就陪你慢慢玩)
(你們真是太輕敵了!!我若沒把握敢約你出來還原現場嗎??)
(沒事先準備還敢上戰場打仗!!)
(我就不告訴你這條法規還有你可能事後會接到罰單)
(~~~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~~~罰款:600~~1800)
(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約30天後下來~~你就慢慢等吧!!)
要離開前那女生還跟我們嗆聲~~一定是你們輸啦!!
我們心裡都在偷笑~~~誰輸誰贏還不知道呢!!
結果一等---等到我都忘了這事
11/23男生發簡訊來~~再不出面就報警
原來經過70多天報告終於下來
對方也不去拿報告看結果~~搞不清楚狀況就先來亂
所以我們去拿回報告一看~~肇事主因果然是他們~~我方贏了
告知對方非常不服氣~~一直說怎會這樣??
被我搞一搞變成他們錯?? 那個報告沒用無效!!
我說: 不是我搞的~~~是警察喔
還有警察說~~根據分析表我們可以不用理你了
不相信請自己去拿報告回來看
若是有疑義你可以去申請鑑定~~鑑定就有法律效用了!!
當然我沒跟他說~~你要先破財~~出鑑定費3000元囉
對方掛電話前還交代~~~叫你兒子不要不接電話!!
(幹嘛要接電話---你去申請鑑定再說啊)
知道這事的幾位朋友氣憤說
換我們告他們撞我方~~要求精神賠償
但這不符合我的做人原則
我希望事情就此結束~~得饒人處且饒人
整件事都沒人受傷是最大萬幸
希望對方就算不識字但請他們要識理~~(台語)
不是大聲就能贏~~識相就不要再打電話來
其實她不是輸給我~~~而是輸給自己
輸在~~~太貪心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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